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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997年7月 我们仅仅在路上行驶了一个小时,卡车就几乎没油了。眼前高速公路上的白色标志线变得模糊不清,我整个人昏昏欲睡。现在是凌晨三点,这些天来,我们几乎没有睡过觉。丹妮开着车,她的脸色苍白,双眼直直地盯着前方,长长的、脏兮兮的金发被胡乱地塞在一顶棒球帽下面,一条马马虎虎扎起来的马尾辫随意地甩在背后。她的名字是丹妮尔,不过我们通常叫她丹妮。她就要满十八岁了,是我们几个人中年纪 大的,也是 有驾照的。自从我们离开利特菲尔德后,她就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
坐在我右边的考特尼正凝视着窗外。当车载立体音响里飘出她 喜欢的乡村音乐——南方小鸡的《无限的空间》时,她关掉了音响,然后再次出神地凝视着窗外的黑夜。她用手擦了擦脸颊,我知道她在哭泣,于是我握住她的手,但她把手抽了回去。她的一头长发垂了下来,一侧头发向前散开,试图遮盖住下颌上那条红色的伤疤。
之前我们从来没有来过离家这么远的地方。我们在五金商店找到了一张地图——我和考特尼负责放风,然后丹妮偷了这份地图——仔细规划了我们前往温哥华的路线。
我们判断,如果卡车给力的话,经过八个小时左右的车程,我们就可以到达那里。但是我们不得不先在卡什溪停留一下,从考特尼的前男友那里借点钱。
此时正值七月中旬,酷热难耐,走在大街上,裸露的皮肤仿若被火炙一般。由于家族遗传,我们姐妹的皮肤都呈金褐色,脸上和上臂都长满了雀斑。森林火灾预警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发布,一些城镇早已被提前疏散。万物干枯,干涸的田地一片昏黄,沟渠里的杂草上落满了灰尘。虽然此刻已是深夜,但即便是空气也弥漫着燥热,身着牛仔短裤和T恤衫的我们汗如雨下。我抚摸着脖子上挂着的相机,思绪万千。相机是母亲在我十岁时送给我的,之后不久她便去世了。丹妮讨厌我给她拍照,考特尼对此却是喜欢至极,可如今已物是人非。我不知道丹妮现在是否依旧讨厌我给她拍照,我匆匆瞥了她一眼,然后又低下头凝视着自己被反复啃咬的指甲。有时我会想象我能看清指甲盖底下流淌的血液,血液就好像渗进地板一样渗进我的皮肤。
“我们得给车加点油了。”丹妮突然说道,吓了我一跳。
考特尼从窗口扭过头来,说道:“我们还有多少钱?” “不多了。”离开小镇之前,我们用油管从邻居家的卡车里吸了点汽油,并竭尽所能带上了所有我们能找到的食物——其中包括从地里摘来的一些水果和蔬菜,从鸡窝里的母鸡身下捡来的几个鸡蛋——并把它们冷藏在车载冰箱中。那时我们的橱柜是空的——我们每天仅仅靠喝汤、吃卡夫晚餐、米饭以及冰箱里剩下的几磅鹿肉度日,这鹿肉还是那年春天爸爸打猎带回来的雄鹿肉。我们数了数手里所剩的钱——我当临时保姆赚来的几美元,以及丹妮在割干草季节挣的钱,不过为了贴补我们的生活,她已经花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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