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序一
序二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耕地过度减少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1.1.2 建设占用耕地成为耕地流失的新动向
1.1.3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进行耕地保护博弈
1.1.4 行为地理学的复兴发展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1.2.1 耕地保护
1.2.2 地方政府行为
1.2.3 行为地理学
1.2.4 研究评述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1.3.1 研究目的
1.3.2 研究意义
1.4 主要研究内容
1.5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1.5.1 研究思路
1.5.2 研究方法
1.5.3 技术路线
1.5.4 数据获取方式与区域选择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2.1 基本概念分析界定
2.1.1 政府与地方政府
2.1.2 行为与地方政府行为
2.1.3 耕地保护与耕地保护行为主体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2.2.1 人地关系
2.2.2 行为地理学
2.2.3 土地稀缺理论
2.3 研究假设
2.3.1 经济人
2.3.2 有限理性
2.3.3 代理人
2.4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地方政府耕地占用与保护的刺激因素分析
3.1 “晋升锦标赛”的异化刺激
3.1.1 内涵
3.1.2 异化刺激行为
3.2 土地财政的依赖刺激及地理差异
3.2.1 背景分析
3.2.2 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及地理差异
3.2.3 土地财政对耕地的刺激影响
3.3 耕地保护政策的约束刺激
3.3.1 中国耕地保护主要政策
3.3.2 耕地保护政策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约束刺激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地方政府耕地占用与保护的认知和地理差异分析
4.1 调研基本情况及样本特征
4.1.1 调研基本情况
4.1.2 样本特征
4.2 耕地保护主体和意愿认知
4.2.1 耕地保护主体认知
4.2.2 耕地保护意愿认知
4.3 建设占用耕地行为认知
4.3.1 地方政府的意境地图认知
4.3.2 建设占用耕地行为选择认知
4.4 耕地保护策略认知
4.5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地方政府耕地保护正向行为的空间效应
5.1 地方政府基本农田保护及其空间效应
5.1.1 地方政府在基本农田保护中的责任
5.1.2 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变化特征
5.1.3 基本农田保护的空间效应
5.2 地方政府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行为的空间效应
5.2.1 地方政府在补充耕地中的责任
5.2.2 补充耕地的空间特征分析
5.2.3 地方土地出让纯收益对补充耕地的空间效应
5.3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负向行为的空间效应
6.1 地方政府建设占用耕地行为的空间效应
6.1.1 空间特征分析
6.1.2 空间弹性分析
6.2 地方政府征收占用耕地行为的空间效应
6.2.1 空间变化分析
6.2.2 空间异质性分析
6.3 地方政府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空间效应
6.3.1 地方政府已成为土地违法的核心主体
6.3.2 时空特征分析
6.3.3 空间自相关分析
6.3.4 地方政府违法占用耕地与经济发展的空间计量分析
6.4 本章小结
第七章 基于行为地理学的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行为优化策略
7.1 增强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的激励刺激
7.2 提高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的认知
7.3 规范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行为
7.4 统筹协调区域耕地保护行为
7.5 加强督察重点省域的耕地占用行为
7.6 本章小结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8.1 结论
8.2 本书创新点
8.3 展望
附录 耕地保护认知问卷调查
参考文献
后记
在线试读
*章绪论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耕地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以及政府和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当前,耕地过度减少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威胁着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占用耕地已成为耕地流失的新动向,而且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成为耕地保护执行阻滞的主要行为动因。行为地理学的复兴发展为耕地保护行为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运用行为地理学研究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行为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章主要阐述本书的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进展、研究目的与意义、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1.1 研究背景
1.1.1 耕地过度减少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多而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相对稀缺的国家,“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耕地保护事关中国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耕地问题一直是政府和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问题[1]。虽然中国先后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税费、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和基本农田保护等政策,实行了世界上*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耕地减少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根据《中国国土资源年鉴》(2000~2008 年)统计得知,1999~2007 年,全国耕地面积从12 920.55 万hm2 下降到12 173.52 万hm2 ,减少了747.03 万hm2 ,年均减少83 万hm2。中国各省域耕地变化存在区域差异。从图1.1 可知,1999~2007 年中国内地31 个省域(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中只有黑龙江的耕地是增加的,其他30 个省域耕地面积减少,减少的高值区(大于500 000hm2) 集聚分布在西部的陕西、内蒙古、四川和华北地区的山西、河北,耕地面积减少*的是陕西,为995 142hm2;耕地减少的低值区(小于100 000hm2)集聚分布在东北的吉林和辽宁以及西部的新疆和*,还离散分布于东部的天津、上海、福建和南部的海南。
从图1.2 并根据《中国国土资源年鉴》(2000~2008 年)计算可以了解到,1999~2007 年中国耕地减少率高值区(大于20%)为北京和青海,分别为31.62% 和21.13%;减少率低值区集聚分布在中部的湖南、江西、安徽、河南以及南部的广西、海南和中部向东的山东,还有东北的吉林、辽宁和西部的新疆、*。
2007 年中国的耕地面积12 173.52 万hm2 已直逼2020 年12 000 万hm2 的耕地红线,人均耕地只有1.40 亩①。有研究认为,在中国现阶段耕地资源加速减少的规模之中,33.44% 是经济高速发展所必须付出的合理代价,其余66.56% 的耕地减少属于不必要或过度性损失[2]。虽然未来中国粮食的供需有平衡的趋势,但从理论上讲,粮食的根本载体―耕地过度减少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将影响粮食总产量,进而对有着13 亿人口的中国粮食安全构成威胁。此外,近几十年来,随着耕地的流失与转化,粮食安全、失地农民等众多问题凸显,耕地保护对全国经济平稳发展、社会稳定、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
1.1.2 建设占用耕地成为耕地流失的新动向
2007 年9 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指出,为确保“十一五”期间耕地不少于18 亿亩,原定“十一五”期间退耕还林2 000 万亩的规模,除2006 年已安排400 万亩外,其余暂不安排。根据《中国国土资源年鉴》(2000~2008 年)统计得知,中国2007 年建设占用耕地、灾毁耕地、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四项减少耕地共为34.07 万hm2,其中建设占用耕地达18.83 万hm2,占耕地减少总量的55.27%,比1999 年的24.39%高了30.88%(图1.3、图1.4) 。2020 年中国要达到城市化率60%、工业化率70%的目标,需要增加1.5 亿亩建设用地,对18 亿亩耕地红线构成很大冲击。今后,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发展,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建设、独立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建设占用耕地将成为耕地流失的新动向。因此,要守住耕地红线,除了加大补充耕地外,关键是加强对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而建设占用耕地的核心主体是地方政府。
1.1.3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进行耕地保护博弈
耕地保护主要涉及中央、地方政府、用地单位和农户四个主体,各个利益主体均有独立的利益目标,都期望实现自身利益*化。作为耕地保护核心主体的地方政府是一个“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其有追求自身利益的驱动性,在耕地保护方面常常和中央政府形成逆效应。作为代理人,在中央政府的委托下并在国家政策的范围下追求地方经济利益,而且并非单个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更主要在于地方政府形成团体与中央政府进行耕地保护博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权―在事权大于财权的情况下,决定着利益驱动下的地方政府必然选择将资源配置给边际报酬高的部门,而不会选择边际报酬低的农业生产部门。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完全来自于中央政府的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的要求。地方政府成为博弈的一方,正致力于将中央政府的土地政策灵活融入当地土地利用模式中[3]。因此,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成为耕地保护执行阻滞的主要行为动因。
1.1.4 行为地理学的复兴发展
行为地理学是研究不同类群(集团、阶层等)在不同环境认知下,产生不同的空间行为偏好和空间决策行为及其形成因素的科学。行为地理学是人文地理学工作者借鉴心理学、行为科学、哲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把心理、行为等因素引入人地关系的研究中,揭示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平衡、反馈的空间关系规律,在人文地理学研究范畴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它主要是从人类行为的角度,研究人类对不同地理环境的认知过程和行为规律[4] 。发源于20 世纪60 年代计量革命与行为革命之浪潮中的西方行为地理学,在经历了 20 世纪70 年代的红火和80 年代的衰退之后[5,6] ,当今随着与心理学、认知科学及GIS 的跨学科研究开展,迎来了新的发展局面。行为地理学的发展为研究不同地理环境和意境地图认知的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行为及其空间效应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1.2.1 耕地保护
1. 耕地保护政策执行
耕地保护缘于城镇扩张中优质农田的过快损失和土地生产能力的退化及无公害食品生产的环境保护需求[7,8] 。土地管理*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耕地保护,政策的执行对耕地保护效果影响很大[9]。耕地保护政策的实施在国外起步较早,执行效果也较好。美国20 世纪60 年代便着手制定了一系列公有土地管理法规,规范公有土地分类、评价利用和转化。1976 年正式提出基本农田的概念,并对其内涵进行了严格界定[10] 。到20 世纪80 年代,美国农地保护更加深入,1981 年美国联邦政府提出《农地保护政策法》,作为农地保护的法律依据。该法以保护优质农用地为核心,保护生态功能为主,它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联邦政府项目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较多的问题。为响应联邦政府保护农地的行动,原美国农业部土壤保持局与州、县政府合作,提出“土地评价与立地分析”系统(LESA) ,用以确定农地保护的类型和范围,并被广泛地应用到农地保护的实践中。随着农地保护工作全方位地展开,美国已经形成包括立法、规划、税收等手段在内的农地保护综合体系。该体系比较强调农地的本质属性,即进行生物生产的功能,对不丧失农地本质属性的利用方式选择上并不过多加以限制而予以保护[11] 。美国的农地保护具有完整的政策体系,农地保护规划不仅应用于土地使用控制,而且还对农业用地向建设用地的转移进行管理。以色列耕地数量少、气候干旱和耕地地块小,但由于以色列农业技术的提高使其基本满足国内粮食需要,甚至还可出口粮食。20 世纪60 年代初期,以色列就制定了耕地保护计划。1965 年实施的《规划和住宅法》中规定耕地保护是地方、区域和国家各级规划的法定目标。所有规划当局必须把耕地保护放在首位。以色列是中央集权国家,中央政府对6 大区域规划进行审批,低一级规划必须服从上级规划,任何建设用地如道路、建筑物甚至围墙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农村住宅也不例外[12] 。日本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的国家,历来重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其农地保护对策有:(1) 土地管理完全纳入法制轨道;(2)重视城乡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计划;(3)规划控制城乡土地的利用;(4)依靠国家力量兴建农业基础设施,增加农地生态系统功能。正是这些农地保护措施,使日本的农业实现了稳定发展和良性循环[13]。英国是典型的土地私有制国家,也是世界上*早通过规划立法限制土地开发的国家。1947 年英国制定《城乡规划法》规定所有土地的发展权均归国家所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逐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以土地立法为根本手段,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耕地保护。要求各郡制定出本郡土地20 年的发展规划外,还制定了《新城镇法》、《村庄土地法》等十多部与土地有关的法律[14]。加拿大通过立法授权建立农地储备,严禁其非农利用[15]。荷兰颁布《土壤保护法》以保护土壤质量[16] 。韩国的耕地保护制度是通过强化耕地保全制度,国家对耕地实行强化管理,扩大农户权力,指定农业振兴地域、耕地转用许可、协议及申告、征收耕地开发费制度等达到耕地保护的目的。国外农地保护实践,皆借于规划和立法手段有效保护农地。国外农地保护与中国耕地保护不尽相同,不仅在概念上有所区别,而且保护重点也有一定的差异[17]。国外农地保护偏重于农业用地的存在形态和质量的保护[18]。
在中国台湾地区,农地使用管制限制了农地的转移及农地的变更使用,也是对耕地的直接保护[19] 。其主旨是避免农地落入非农民手中,并防止农地成为土地投机的对象。在《土地法》及《有关农地承受人自耕能力的认定标准及自耕能力证明书核发程序》中,对农地转移均有明确规定;限制农地变更使用以控制良田变更使用的主要法规有《限制建地扩展执行办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20]。中国当前已经建立
内容介绍
本书基于行为地理学理论,根据新华生主义,采用“刺激-认知-效应”的行为地理学分析模式,通过分析地方政府“晋升锦标赛”、土地财政依赖、耕地保护政策约束等耕地占用与保护的刺激因素,并结合问卷调查对东西部典型省域地方政府耕地占用与保护认知和地理差异进行分析,在假设国家指标是合理的情景下,以省级层次为例,运用空间计量经济学和地统计学模型综合分析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中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等正向行为和建设占用耕地、征收占用耕地、违法占用耕地等负向行为的空间特征和空间效应,不仅丰富耕地保护理论研究体系、创新行为地理学的应用研究和方法运用,而且为优化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行为提供决策依据。
本书可供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与规划、农业经济、地理学、资源环境学等专业师生、相关研究人员及地方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其他决策部门等人员参考使用。
作者介绍
陆汝成,男,壮族,1972年8月生于广西临桂县。2010年6月在南京大学获得土地利用与规划专业博士学位。现为广西师范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土地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土地政策等研究。目前主持有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等。曾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江苏省软科学项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重点项目等。在《农业工程学报》、《地理科学》、《资源科学》、《经济地理》等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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