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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了很感兴趣,问起那人的情况。 小斯坦福告诉我,那人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听说这个福尔摩斯脑子有点儿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要问他一门心思在干什么,不得而知。可他对解剖学。很在行,又是个**流的药剂师。他从来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他的脑子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连教授们也感到吃惊。 据小斯坦福说,他这人平时话不多,可一高兴,叽叽呱呱就说个不停。要是想见到此人,现在就去,准能在实验室里找到他。他这人要么一连好几个星期不踏进实验室一步,要么待在里面从早干到晚。 小斯坦福还说:“福尔摩斯的学究味很浓。他的血简直是冷的。有一次他竟拿一撮刚提炼出来的生物碱让朋友去尝。他倒不存什么坏心,纯粹想查清这种生物碱的确切效用。他对知识就爱讲究**无误,一兰坌不苟。他居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敲打尸体,说是要证明人死后挨打会产生什么样的伤痕。” 于是我们两个人去实验室找福尔摩斯,看个究竟。 实验室的房间挺大,横七竖八地摆满了数不清的瓶子。几张又宽又矮的桌子,上面散乱地放着蒸馏器、试管和几盏本生灯。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远处桌前埋头工作。他听到脚步声,回头看见我们,“噔”地跳了起来,兴高采烈地说:“找到了!我找到了一种试剂,只有用血红蛋白才能使它沉淀,别的东西都不行。”瞧他的高兴劲儿,胜过发现一处金矿。 “这位是华生大夫。”小斯坦福替我做了介绍。 “你好,”福尔摩斯用力握住我的手,热情地说,“看得出你在阿富汗待过。” “你怎么知道?” “先不谈这个,不妨先谈血红蛋白。这可是近年来实用医学的一大发现。”福尔摩斯说罢抓住我的袖子,把我拉到他刚才工作过的桌子前,用一根长长的粗针扎破自己的手,用试管吸了流出来的那滴血,放进一公升水里。血与水混在一起,但水仍旧像清水一样,看不出别的东西来。据他说,虽然血占水的比例不到百万分之一,但肯定能得到一种独特的反应。说着,他往容器里倒入一点儿白色晶体,又加入几滴透明的血水混合物。片刻后,这溶液就变成暗红色,接着一种褐色的颗粒便沉淀到玻璃瓶底。 “妙极了!真是妙不可言!”他高兴得像个小孩子得到新玩具,“过去用水做实验,既困难又不准确,用显微镜验血球的方法也有同样的毛病。如今有了这种试剂,不管对新鲜血迹还是干了的都行之有效。要是早几年发现这种方法,如今仍逍遥法外的一些罪犯早已被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下场了。” 据他说,这种方法可以使侦破刑事案件取得新的突破。往往有这种情况,案件发生几个月后才发现嫌疑犯。在他们的内外衣上可能会发现一些棕色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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