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北京旧时有句俗话,叫做“不分满汉,但问旗民”。在清代,旗人与民人是社会成员的基本分野。民人就是隶属省府州县之人,旗人则是被编入八旗组织之人。旗人又称“旗下人”、“在旗的”,他们在行政隶属、政治地位、权利义务、经济来源、生活方式,乃至文化习俗诸方面均有别于民人,而成为清代社会中极具特性的一个群体。《旗人史话》就是抓住了旗人的这些特点,而选择了有关旗人文化、政治生活等方面的若干侧面,对其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旨在向读者展示清代旗人兴衰荣辱的大体轮廓。
《旗人史话》由刘小萌编著。
清太祖、太宗两朝,国家肇建,制度粗疏,入关以后,八旗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八旗“牛录”组织改称“佐领”,“甲喇”改称“参领”。同时改定八旗官员汉译名称:固山额真称都统,梅勒章京称副都统,甲喇章京称参领,牛录额真称佐领。各佐领在行政上均隶属本旗都统。都统“掌八旗之政令,稽其户口,经其教养,序其官爵,简其军赋”,是旗的优选长官。八旗各设都统衙门(俗称档房)。举凡军政、户籍、铨选、司法、婚娶丧葬、稽查不轨等事务,各有所司,从而完善了对旗人的管理体制。
佐领是八旗的基层组织。每佐领一般辖管数十户,每户约计数口以至数十口人丁。佐领的长官也称“佐领”,职掌人口、田宅、兵籍。佐领对本佐领人户权力很大,虽然官阶仅四品,但本佐领旗人即使位居公侯,对他仍得客客气气。两者的关系,“犹县令之辖乡绅”。清初满洲八旗是......
评论晒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