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比较公司法
作 者: 马德斯.安登斯,弗兰克.伍尔德里奇 著作 汪丽丽,汪晨,胡曦彦 译者
定 价: 78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01日
页 数: 612
装 帧: 平装
ISBN: 9787511854506
内容简介
本书致力于欧洲比较公司法新兴学科的发展。该新兴学科仍然植根于欧盟不同成员国的公司法。欧盟指令提供了框架性规定以及更多的细节。自由流动是很重要的:欧盟通过的指令和法规使设立权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得以实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靠前化是另一个重要因素。学术研究提出的深刻见解,推动了这一改革进程。同时,前共产主义国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为学术研究提供了广阔的领域。对其他成员国公司法的了解发挥了核心作用。这种了解对于理解欧盟指令的规定,或者对于理解自己国家或其他成员国公司法的运作可能是必不可少。
在欧盟,公司法新的特征包含:根据其他成员国法律在一靠前设立公司、跨境并购和新型欧盟公司形式。其中同时涉及欧盟法律和一个以上成员国的管辖权。此外,无论是在制定政策、修改法律,或是企业规划和交易方面,了解其他成员国的法律都是必需的。
马德斯.安登斯,弗兰克.伍尔德里奇 著作 汪丽丽,汪晨,胡曦彦 译者
汪丽丽,女,1977年9月生,安徽南陵人,法学博士,现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长期从事金融法研究与教学,在《法学论坛》、《华东经济管理》、《金融法苑》等期刊发表论文近二十篇,参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上海市哲社、上海证券交易所、山西省社科联、山西省法学会等机构的金融课题研究工作。
汪晨,女,1989年2月生,安徽铜陵人,现为华东政法大学靠前金融法律学院在读硕士。
胡曦彦,女,1988年8月生,浙江嘉兴人,现为华东政法大学靠前金融法律学院在读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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