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引言
第一章 先秦两汉的碑文批评
第一节 礼乐文明统摄下的铭文批评
第二节 颂美文学背景下的铭文与碑文批评
一、李斯的刻石文
二、《礼记·祭统》论铭
三、刘熙《释名》中铭与碑的分野
四、蔡邕的碑文观
第二章 魏晋南北朝的碑志文批评
第一节 魏晋南朝的禁碑政策
第二节 魏晋的碑文批评
一、曹丕与曹植
二、陆机与陆云
三、挚虞与李充
第三节 南北朝的碑文批评
一、乐蔼、沈约与任防
二、萧统、萧纲、萧绎与刘孝绰
三、赵逸与庾信
第四节 《文心雕龙》中的碑文批评
一、碑文的源与流
二、碑文与其他文体的关系
三、碑文作家作品论
四、碑文创作的原则
五、碑文创作的美学标准
第三章 隋唐五代的碑志文批评
第一节 隋与唐初的碑志文批评
一、李谔与刘知畿
二、王勃与张说
第二节 古文运动先驱者的碑志文批评
一、李华
二、独孤及与梁肃
第三节 中晚唐的碑志文批评
一、韩愈与李翱
二、自居易与元稹
三、杜牧、皮日休与陆龟蒙
四、李商隐与《旧唐书》作者的碑志文主张
第四章 宋元的碑志文批评
第一节 北宋初期的碑志文批评
一、孙何
二、石介
第二节 欧阳修的碑志文批评
一、欧阳修的史学观与文学观
二、欧阳修的碑志文观
三、欧阳修碑志文观与史学观、文学观的关系
第三节 北宋中后期的碑志文批评
一、王安石
二、苏轼
三、曾巩
四、张表臣
第四节 南宋的碑志文批评
一、陆游、洪迈
二、朱熹、黄震
三、罗大经、杨东山
四、吴子良、陈模
第五节 金与元的碑志文批评
一、李淦、王若虚
二、元好问、潘昂霄
三、程端礼、陶宗仪
第五章 明代的碑志文批评
第一节《文章辨体》与《文体明辨》
一、吴讷与《文章辨体》
二、徐师曾与《文体明辨》
第二节 唐宋派及明中叶的碑志文批评
一、唐顺之、归有光
二、茅坤
三、李开先、王世贞
第三节 明晚期的碑志文批评
一、朱荃宰与杜浚
二、陈懋仁
第六章 清代的碑志文批评
第一节 明清之际两大思想家的碑志文批评
一、黄宗羲
二、顾炎武
第二节 康熙年间的碑志文批评
一、孙琮
二、林云铭
三、储欣
四、王之绩、张谦宜、何焯
第三节 桐城派的碑志文批评
一、方苞
二、刘大櫆
三、姚范
四、姚鼐
第四节 阳湖文派与湘乡派的碑志文批评
一、恽敬
二、李兆洛
三、曾国藩
第五节 清代文论家的碑志文批评
一、沈德潜
二、孙梅
三、谭献
第六节 清代史学家的碑志文批评
一、赵翼
二、章学诚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中国古代碑志文批评史》:
一、欧阳修的史学观与文学观
欧阳修既有丰富的史学实践,又有明确的史学观。其史学主张与其经学观一脉相承,以经为正,推尊《春秋》,求情质实,重人事、轻天命等思想在其史学主张与史书编纂中均有所体现。从根本上说,欧阳修以《春秋》为依据,解决史学理论与史学实践中的问题,无论他的史学主张还是修史原则与方法,均以《春秋》为理论依据。他以《春秋》为依据辨明正统与非正统,首创绝统论。他在《魏梁解》中曰:“魏、梁之恶,三尺童子皆知可恶,予不得圣人之法为据依,其敢进而不疑乎?然则《春秋》亦奖篡乎?曰:惟不绝四者之为君,于此见《春秋》之意也。圣人之于《春秋》用意深,故能劝戒切,为言信,然后善恶明。夫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其实尝为君矣,书其为君;其实篡也,书其篡。各传其实而使后世信之,则四君之罪,不可得而拚耳。使为君者不得拚其恶,则人之为恶者,庶乎其息矣。是谓用意深而劝戒切,为言信而善恶明也。”①欧阳修遵循《春秋>之志,不黜魏、梁。圣人作《春秋》“皆不绝其君”,因此,不得以魏、梁为伪。接着从《春秋》“用意深,故能劝戒切,为言信,然后善恶明”的微言大义人手,阐明只有不没事实,才能取信后世,只有用意深切,才能善恶分明,为后世立法。这既是欧阳修对《春秋》笔法的深切理解,也是他自觉地在史书编纂中运用的原则。欧阳修自觉运用《春秋》笔法修《五代史记》,无论在史学主张还是史学实践上都以《春秋》为理论依据。
欧阳修还重人事,轻天命,标举“书人不书天”的史书编纂原则。欧阳修在《新五代史·司天考》中明确宣称:“昔孔子作《春秋》而天人备。予述本纪,书人而不书天,予何敢异于圣人哉!其文虽异,其意一也。”①“书人不书天”虽在文字上与圣人作《春秋》之意相异,但其深层意旨是一致的。欧阳修提出“书人不书天”有现实针对性。自汉儒董仲舒等倡导天人感应学说、五行灾异思想,将自然界的灾异曲说成是“天”对“人君”的谴告,史学家在修史时也往往附会其说,史书中充斥着大量的灾异、祥瑞等连篇累牍的记载。欧阳修认为汉儒的阴阳灾异与五德终始等学说不合圣人经旨:“呜呼,圣人既没而异端起。自秦、汉以来,学者惑于灾异矣,天文五行之说,不胜其繁也。”②他“书人不书天”便是要摒弃汉儒旧说。从深层上说,其史学观与其“重经轻传”的经学观是一脉相承的。他标举“书人不书天”,遵循《春秋》之旨,摒弃汉儒旧说也是其经学观在史学领域的反映。
欧阳修以孔子作《春秋》“不绝天于人,亦不以天参人”③为理论依据,反对汉儒天人感应学说,并以经典中的圣人之言为依据,指出对天意、人事应持的态度便是对天“尊而远之”与“修吾人事”。因此,他在史书中“本纪所述人君行事详矣”便有了理论依据,其“书人而不书天”,虽与《春秋》之文异,但与《春秋》之意是相同的。于此,欧阳修辨明了其修史原则与《春秋》之意相一致。在《新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欧阳修指出:“盛衰之理,虽日天命,岂非人事哉!”①重在从人事角度阐发盛衰之理,便是其“书人而不书天”的修史原则在史书修纂工作中的体现。
欧阳修在史书行文方面坚持“简而有法”,这也是其师法《春秋》的重要体现。欧阳修对《春秋》之“简”十分肯定。如在《春秋论中》曰:“《春秋》辞有同异,尤谨严而简约,所以别嫌明微,慎重而取信,其于是非善恶难明之际,圣人所尽心也。”②在《春秋论上》中曰:“经简而直,传新而奇,简直无悦耳之言,而新奇多可喜之论,是以学者乐闻而易惑也。”③欧阳修尊奉《春秋》笔法,也追求史书文字的简洁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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