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绪论 法治的疑难:从苏格拉底之死到拉德布鲁赫公式
一、亚里士多德的法治原则
二、苏格拉底之死与拉德布鲁赫公式
章 司法判决证立问题
一、看得见的正义与公开判决理由:法官论证义务与证立责任
二、法官要证立什么: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裁决
第二章 司法判决证立标准
一、判决的正确性与判决的可证立性:内部证立和外部证立
二、逻辑证立与经验证立:一致性标准与可检验性标准
三、法律的权威:实在法证成标准
四、正义的沉思:衡平与正义标准
五、拉德布鲁赫公式:在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之间平衡
第三章 司法判决证立模式一:制定法框架下的法律论证
一、基于规则的涵摄论证
二、复杂涵摄论证:基于原则的整体证立与深度证立
三、非协调法律下的个案权衡与平衡论证
四、一般规则下的个案衡平与一般法律下的缺省论证:图尔敏论证模型
第四章 司法判决证立模式二:判例法框架下的法律论证
一、遵循先例:例推论证与类推论证
二、区别先例:区别论证
三、创制先例与推翻先例:衡平论证与否决论证
第五章 法律论证难题
一、约根森难题:法律可推导性与判决可论证性难题
二、德沃金唯一正解难题:裁决可争议性——意义分歧与价值冲突和正义角逐
三、明希豪森困境:判决可证立性难题
结语 法律乃良善与公平之艺术
一、审慎的平衡
二、“部分是科学,部分是艺术”
案例索引
关键词索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简介
本书以司法裁决证立为主要对象,探讨何为法官裁决证立、法官为何证立裁决以及法官如何证立裁决的问题,概括了裁决证立标准与裁决论证模式,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司法裁决证立理论的新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其一将法律领域中的论证与推理概括为事实推理、法律推理与判决推理,在此基础上对司法裁决证立问题进行了充分与深入的研究;其二研究了实在法的开放性、非协调性、不接近性问题,研究了法律的不确定性与法律的可推导性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法律不确定条件下的司法裁决证立问题,概括了法律不确定条件下的裁决证立标准与裁决论证模式,发展了图尔敏论证模型和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发展了恩吉施与考夫曼的等置模式和纽特的非单调推理模式理论。本书开辟了法律逻辑研究的一个新领域,促进了逻辑学研究与法学研究在这些领域里的交流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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