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广告需显著标明不良反应 2、保健食品非药品 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防治、 3、养生栏目禁发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4、母乳代用品广告不能"登"上公共场所 5、大众媒介、公共场所禁发烟草广告 6、代言过虚假广告者或将有三年"禁期" 7、违法发布广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被吊销 8、部门合力治理违法广告 基本信息 商品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正版) 开本: 32开 作者: 法律出版社 定价: 5.00 ISBN号: 9787519728229 出版时间: 2018-11-01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印刷时间: 2018-11-01 版次: 1 印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节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告法》的修改涉及以下方面: (一)完善广告定义,扩大调整范围。将自然人纳入了广告主、广告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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