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拟透过“法律实证研究”视角,考察以“ 人民关系条例”为核心的 地区涉陆区际私法实践状况,并将关注重心置于下列三个问题意识之上:首先, 地区涉陆区际私法实践的应然与实然状态如何?已有的理论共识能否借助实证研究证实或证伪?如何评价现有规范的实践效果?其次,在面对 的民事关系的多样化形态时,以“ 人民关系条例”为核心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否能够广纳社会结构因素的复杂度?在管辖权、法律适用、判决认可执行等制度的运行中,会遇到哪些规范中未曾规定的实践新问题,实务人士又是如何因应这些新问题的? 后,在当前 都正经历着渐进但显著的法律变迁和社会变迁的阶段,传统法制精神正向着 具人性尊严和人文关怀的现代法制精神过渡, 区际私法法治的未来又应向着怎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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