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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 “不自由毋宁死!”斯语也,实十八九两世纪中 ,欧美诸国民所以立 国之本原也。
自由之义,适用于***之中国乎?曰:自由者, 天下之公理,人生 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虽然,有真自由,有伪 自由,有全自由,有 偏自由,有文明之自由,有野蛮之自由。今曰“自由 云自由云”之语,已 渐成青年辈之口头禅矣。新民子日:我国民如欲永享 **文明真自由 之福也,不要不先知自由之为物果何如矣。请论自由 。
自由者,奴隶之对待也。综观欧、美自由发达史 ,其所争者不出四 端:一曰政治上之自由,二曰宗教上之自由,三曰民 族上之自由,四曰 生计上之自由(即日本所谓经济上自由)。政治上之 自由者,人民对于 政府而保其自由也。宗教上之自由者,教徒对于教会 而保其自由也。民 族上之自由者,本国对于外国而保其自由也。生计上 之自由者,资本家 与劳力者相互而保其自由也。而政治上之自由,复分 为三:一曰平民对 于贵族而保其自由,二曰国民全体对于政府而保其自 由,三曰殖民地对 于母国而保其自由是也。自由之征诸实行者,不外是 矣。
以此精神,其所造出之结果,厥有六端。(一) 四民平等问题:凡一 国之中,无论何人不许有特权(特别之权利与齐民异 者),是平民对于 贵族所争得之自由也。(二)参政权问题:凡生息于 一国中者,苟及岁 而即有公民之资格,可以参与一国政事,是国民全体 对于政府所争得之 自由也。(三)属地自治问题:凡人民自殖于他土者 ,得任意自建政府, 与其在本国时所享之权利相等,是殖民地对于母国所 争得之自由也。
(四)信仰问题:人民欲信何教,悉由自择,政府不 得以国教束缚干涉之, 是教徒对于教会所争得之自由也。(五)民族建国问 题:一国之人,聚 族而居,自立自治,不许他国若他族握其主权,并不 许干涉其毫末之内 治,侵夺其尺寸之土地,是本国人对于外国所争得之 自由也。(六)工群 问题(日本谓之劳动问题或社会问题):凡劳力者自 食其力,地主与资 本家不得以奴隶畜之,是贫民对于素封者所争得之自 由也。试通览近世 三四百年之史记,其智者敝口舌于庙堂,其勇者涂肝 脑于原野,前者仆, 后者兴,屡败而不悔,弗获而不措者,其所争岂不以 此数端耶?其所得 岂不在此数端耶?试一述其崖略: 昔在希腊罗马之初政,凡百设施,谋及庶人。共 和自治之制,发达 盖古。然希腊纯然贵族政体,所谓公民者,不过国民 中一小部分,而其 余农、工、商及奴隶,非能一视也。罗马所谓公民, 不过其都会中之拉 丁民族,而其攻取所得之属地也,非能一视也。故政 治上之自由,虽远 滥觞于希腊,然贵族之对平民也,母国之对属地也, 本国人之对外国也, 地主之对劳力者,其种种侵夺自由之弊,亦自古然矣 。及耶稣教兴,罗 马帝国立,而宗教专制、政治专制乃大起。中世之始 ,蛮族狸披,文化 蹂躏,不待言矣。及其末也,则罗马皇帝与罗马教皇 ,分司全欧人民之 躯壳灵魂两界,生息于肘下而不能自拔。故中世史者 ,实泰西之黑暗时 代也。及十四五世纪以来,马丁·路得兴,一抉旧教 藩篱,思想自由之 门开,而新天地始出现矣。尔后二三百年中,列国或 内争,或外伐,原 野餍肉,豁谷填血,天日惨淡,神鬼苍黄,皆为此一 事而已。此为争宗 教自由时代。及十七世纪,格林威尔起于英;十八世 纪,华盛顿兴于美; 未几而法国大革命起,狂风怒潮,震撼全欧,列国继 之,灵[云]滃水涌, 遂使地中海以西,亘于太平洋东岸,无一不为立宪之 国,加拿大、澳洲 诸殖民地,无一不为自治之政,直至***,而其机未 止。此为争政治自 由时代。自十六世纪,荷兰人求脱西班牙之轭,奋战 四十余年,其后诸 国踵兴,至十九世纪,而民族主义磅礴于大地。伊大 利、匈加利之于奥 大利,爱尔兰之于英伦,波兰之于俄、普、奥三国, 巴干半岛诸国之于 土耳其,以至丙今波亚之于英,菲律宾之于美,所以 死亡相踵而不悔者, 皆日“非我种族不得有我主权”而已。虽其所向之目 的,或达或不达, 而其精神一也。此为争民族自由时代。(民族自由与 否,大半原于政治, 故此二者其界限常相混。)前世纪(十九)以来,美 国布禁奴之令,俄国 废农傭之制,生计界大受影响,而廿卅年来,同盟罢 工之事,所在纷起, 工厂条例,陆续发布,自今以往,此问题遂将为全地 球***大案。此为 争生计自由时代。凡此诸端,皆泰西四百年来改革进 步之大端,而其所 欲以去者,亦十之八九矣。噫嘻,是遵何道哉?皆“ 不自由毋宁死”之 一语,耸动之,鼓舞之,出诸壤而升诸霄,生其死而 肉其骨也。於戏,璀 璨哉自由之花!於戏,庄严哉自由之神! P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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