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绪论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基本命题与框架安排
●五、主要学术创新
●章国家义务: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的根本保障
●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的缕析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的内涵廓清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的宪法权利属性
●三、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的涵摄
●第二节国家义务的解析
●一、国家义务的诠释
●二、国家义务的使命:保障公民权利
●第三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国家义务的理论逻辑及实践证成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国家义务的理性逻辑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国家义务的实践诉求
●第二章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的国家尊重义务
●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国家尊重义务的剖析......
内容简介
城镇化的进程难以避免肇致失地农民的出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受到良好的保护既是人性尊严的价值需要,也是宪法宗旨的要求,更是现实的诉求。从宪法“公民权利——国家义务”的结构模式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很为重要的保护是国家义务的有效履行。就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国家义务的体系而言,其内容涵摄具有层进关系的国家尊重义务、国家保护义务和国家给付义务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正是以国家尊重义务为首要保护、以保护义务为基本保护、以国家给付义务为核心保护的一种社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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