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在穆勒的自由主义哲学代表作《论自由》中,他先是界定了自己所称的“自由”与当时风靡一时的所谓“意志自由”之间的不同,提出了“多数人的暴政”这样一种激进、深刻而一针见血的观点,然后探讨了个人的“思想与讨论之自由”“个性自由”“社会对个人行使权力之”和“自由原则之应用”等几个方面,并且各自成章,旁征博引而又条理分明,向读者呈现了他对“自由”的整体思考。
自由(Liberty)与非常不错(Authority)之间的斗争,是我们优选耳熟能详的那一段段历史当中——尤其是希腊、罗马和英国的历史——很显著的一个特点。但在古代,这种斗争却存在于臣民(或者某些臣民阶层)与政府之间。当时所谓的自由,是指保护臣民不为政治统治者的暴政所蹂躏。人们认为,统治者必然持有一种与被统治的人民相敌对的立场(希腊的一些平民政府除外)。统治者要么是一个人,要么是一个行使统治权力的部落或阶层,其权力源自继承或者征服,但不论是哪种情况,他们掌控的权力都不是被统治者心甘情愿赋予的;而且,无论可以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手段去反抗压迫,人民都不敢(或许也是不想)去反抗统治者的无上非常不错。人们认为,统治者的权力是必不可少的,但也是极其危险的;这种权力有如武器,统治者可能想用它来对付臣民,就像他们对付外敌时一样。为了防止社会中的弱势成......
评论晒单